答:办理公积金提取,分为由不同的提取类型,按自己实际提取类型分布准备办理材料,可以选择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一、公积金提取类型
1、购买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建造住房。
4、翻建住房。
5、大修住房。
6、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7、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8、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9、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0、出境定居。
1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2、职工死亡或者被言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4、本人或直系亲尾患有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5、享受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16、发生事故、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三、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1、线下办理
电脑端: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jmgjj.jiangmen.cn:20624/wsyw
手机端:
“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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