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户口迁入
购房入户
投靠配偶
投靠子女
投靠父母
招工招干
人才引进
大中专学生毕业回迁
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
随军家属
退出现役(转业、退伍)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和台湾同胞定居
收养及其他无户口人员登记入户
香港、澳门居民定居入户
迁出市外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地镇级《计划生育证明》
3、迁入地村(居)委证明
4、房产证
5、亲属关系证明或《出生证》
江门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江门市户口办理地点及电话一览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