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19 21:2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江门稳定就业创业入户内容,江门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

内容简介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内容: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1)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在江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政策内容:

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在江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登记方式)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本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2)稳定居住入户。在我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申请入户。在各县级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镇政府驻地村(居)有合法稳定住所(非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