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幅度标准:
(1)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在10%以下(含1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7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2)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0%、小于30%(含3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3)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30%、小于50%(含5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9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4)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50%、小于60%(含6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5)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60%、小于90%(含9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1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6)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90%、小于120%(含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7)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30%缴纳当年的工伤保险费。